受骗人:郑先生,学生
对策:不与为谋
郑先生在石泉路某中介相中某房,在中介交了定金,同时与房东达成口头意向,约定次日签定租房合同。然而第二天,房东却跑来说别人出的租金更高,他已经收下了别人的定金。同时说,他在附近还有一套房,打算把那套房子租给郑先生。好一出狸猫换太子。
记者提醒:针对这种从一开始便耍噱头的房东,有意租房的年轻人一定要看穿他的虚伪面目,不要被他的种种诱惑所蒙骗。事实上一但一个谎言开始了,后面就有一连串的陷阱等着你去钻。这时候,拒绝与放弃,是你最好的选择。
陷阱四:打个“时间差”
受骗人:从小姐,医生
对策:主动出击
退房的时候由于水电煤、电话等单子有个滞后效应,所以往往不可能一次结算清楚。通常的情况是,双方约定一个时间结算当日之前的所有的水电煤电话等单子,当日还未到的单子则另外约定一个时间再次结清。而房屋的钥匙,则往往在第一次结算的时候就归还给房东了。在医院工作的从小姐,就上过这“时间差”的当。针对从小姐等几起类似案例,提醒广大的租房者,在第一次结算的时候就应要求房东检查屋里的所有电器等贵重物品。假使房东故意忽略不检查的,租房者可以主动打开屋里所有的重要电器,让房东看到并认定没有任何的缺少或损坏。因为有的房东故意当场忽略,等到第2次结算前搬走家里的某台电器并要求租房者赔偿,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。
记者提醒:房东拿着“时间差”做文章,租房者就要多留个心眼,主动出击,以免上当受骗。
骗局,形形色色,像一潭深不可测的水,让你一不小心就深陷其中。处处留心,时时警惕,把任何协议或承诺落到纸上,同时遇到麻烦诉诸法律来解决,而不是忍气吞声。如此,你才能远离陷阱,抱得中意的美房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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